晨星书门 - 经典小说 - 花千变在线阅读 - 花千变 第106节

花千变 第106节

    红云抹了把眼泪,对梅桑说道:“嗯,你说得对,誉哥哥在京城一定很忙,我改天再来找他。”

    他们来得快,去得也快,并没有注意到,巷子里有户人家的大门虚掩着,露出两颗脑袋,正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见人走了,明卉这才把脑袋缩回来,又朝朵朵打了一下:“全都走了,没啥好看的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她打开门,就看到霍誉和那位名叫红云的异域美女拉拉扯扯纠纠缠缠。

    明卉揉揉眼睛,差一点就长针眼了。

    霍誉出了老书院街,便在街上拦了一顶轿子,估摸着这个时辰纪勉也该回府了,便直奔纪府而去。

    红云来京城的事,他要向纪勉报备,短短一天,他和红云便两次遇上,这事绝非是巧合这么简单。

    ”

    第193章 反噬

    纪勉没想到霍誉会来,问道:“你还在京城?”

    霍誉嗯了一声,道:“夏南风的女儿来京城了,您知晓吗?”

    “夏南风的女儿?”纪勉一怔,“什么时候的事?”

    霍誉摇头:“今天我遇到她两次,一次在天桥,一次居然是在我家门口。”

    纪勉面沉如水,高声唤道:“伍子!”

    伍子闻声进来,纪勉道:“去查一查,夏南风的女儿是怎么回事。”

    纪勉又看向霍誉:“你告诉他。”

    ……

    纪勉显然有些不悦,连饭也没留,就把霍誉和伍子一起打发出去。

    霍誉可以理解,纪勉最得意的就是飞鱼卫的情报网,可是夏南风的女儿堂而皇之到了他的眼皮底下,他却一无所知,换做是谁都不会高兴。

    霍誉把今天的事向伍子说了,便出了纪府。

    他是临时决定来见纪勉的,没骑马,也没带白菜,纪家住在内城,这里很难雇到轿子,霍誉走了一炷香的时间,才看到有一顶拉脚的轿子正往外城去。

    霍誉叫住那顶轿子,扫了两名轿夫一眼,便道:“去宝芝胡同。”

    苏长龄就住在宝芝胡同,那是苏家的老宅,如今朱云、金寿林和邓策全都住在这里。

    坐在轿子上,霍誉撩起轿帘一角,前面的轿夫孔武有力,身形矫健,一看就是练家子,做轿夫有些可惜了。

    霍誉的嘴角浮起一抹冷笑,索性闭目养神。

    轿子在胡同口停下,霍誉下了轿,摸出几个铜板扔给其中一个轿夫,轿夫连忙接住。

    霍誉抬步向胡同里走去,他能感觉到有两道锐利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他假装没有察觉,敲响苏府的大门。

    苏府的门子认识他,没用通传,便让他进去了。

    进门的时候,霍誉用眼睛的余光瞟向胡同口,见那顶轿子还没有离开。

    半个时辰后,几个年轻男子穿着同样的衣裳,分别从正门和后门出了苏府,而那顶轿子竟然还守在胡同外面。

    尚未成亲,霍誉不方便与明卉同住一个院子,他只好让白菜住了过去。

    次日,霍誉带上苏长龄几人,一起护送明卉和明轩回保定,明达也想一起回去,无奈明大老爷让他年前再回去,他也只能暂时留在京城。

    一路顺利,傍晚时分便到了保定,阿兴早就等在了城门口,看到明轩,阿兴差点哭出来。

    小不点是他给收尸的,若非大老爷英明,死去的就是明轩了。

    到了枣树胡同,明家三位老爷早就候着了,看到明轩,这个摸摸他的头,那个捏捏他的脸,明三老爷甚至试了试他的鼻息!

    这孩子还活着,有体温有呼吸,是活着的。

    晚膳早就准备好,大家都饿了,明轩大病初愈,也强撑着喝了一碗鸡rou粥,便让阿兴抱他去睡觉了。

    明卉微微诧异,怎么是阿兴抱明轩过去?

    明轩的丫鬟婆子们呢?

    还有大太太,小儿子回来,她怎么连面都不露?

    用过晚膳,明大老爷关心地看向明卉:“小妹,你也累了吧?”

    明卉猜到他是有事要说,便笑着说道:“我睡了一路,这会儿精神着呢。”

    明大老爷又看向霍誉,霍誉说道:“我也不累。”

    明大老爷这才放心,把丁安和孟强签字画押的口供拿了出来。

    丁安和孟强交待出一个新名字,梁道士!

    明卉下意识地看向霍誉,却与霍誉的目光碰上,他们心里不约而同想到了两个人。

    师君已和吕迁!

    师君已是道士,吕迁是道士,现在又出来一个梁道士。

    “小霍,小妹,你们可是还有发现?”明大老爷显然也注意到了两人眼神的交汇。

    明卉忙道:“大哥,我在信里和你提的那名女子,你可有发现?”

    明大老爷叹了口气:“我已经把明轩院子里的婆子们全都拘起来了,还有他的乳娘,也给接到了保定。”

    明轩的这位乳娘,去年被儿子儿媳接回了完县老家,明大老爷收到明卉的信后,首先想到的就是明轩的乳娘,立刻便让人去了完县,借口明轩去京城看病,回来后需要照顾,把乳娘接来了保定,今天中午刚到。

    明卉失笑,乳娘去年便去了完县,母蛊显然不在她身上。

    “大哥,那位巫医说过,这个人一直都和明轩离得很近,即使不在身边,也不会离得很远。”

    “啊?”明大老爷这才知道,是自己理解有误,叹息道,“你说那女子近期会有异样,我还特意打听了,乳娘家里的确出了事,她儿媳小产了。”

    明卉笑着说道:“这也是她儿媳,并不是她。母蛊与子蛊紧密相连,明轩体内的血蛊被拔除之后,母蛊失去对子蛊的控制,垂死挣扎,便会剧烈反噬,那名女子肯定会有异样,母蛊只会反噬在她身上,和她身边的人没有关系。”

    明大老爷似懂非懂,但有一点他却是听懂了,那名女子现在一定很惨,说不定已经死了。

    明大老爷正想让人去打听,明三老爷拍着胸脯道:“这件事就交给我吧,如果在这附近真有这么一个人,我一定能查出来。”

    明卉想起当初吴舅父在府河码头上的事,就是明三老爷最早告诉她的,明三老爷说他能查出来,还真不是吹牛,明三老爷为人仗义、出手大方,他的朋友真是不少。

    可明卉还是低估了明三老爷,次日一大早,明三老爷便兴冲冲去了越秀胡同。

    “小妹,小妹,我查出来了,你猜那女人是谁?”明三老爷大声说道。

    昨晚霍誉和朱云几人全都住在枣树胡同,明卉回了越秀胡同,却没想到明三老爷却舍近求远,一大早就来找她了。

    “是谁啊?”明卉也很好奇。

    “就是那个和你不对付的胡mama,你还记得吧,以前大嫂身边的那个陪嫁婆子。”

    明三老爷也是刚刚得到消息,他来不及消化,便跑来告诉明卉了。说出胡mama三个字,明三老爷终于平静下来。

    “啊?是她?”

    明卉当然记得胡mama,这位不但是大太太的心腹,她还是胡大富和胡大贵的亲姑姑!

    第194章 找到了

    “三哥,你快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明卉迫不及待了。

    明三老爷抹一把额头上的薄汗:“我一个朋友是混帮闲的,据他讲,住在纸坊胡同的一个婆子,前几天生了怪病,先是脸上生出一个大疮,一夜之间就长得老大,手一碰就破了,又是血又是脓,好不恶心,找郎中看过,不但没好,反而疮生得越来越多,脸上、脖子、身上、四肢,郎中哪里见过这个,吓得不成,连诊金也没要,就给吓跑了。

    这婆子就是胡姑姑,前两年她被大哥轰出去,我以为她早就回了乡下,却没想到,她一直住在纸坊胡同,那纸坊胡同与枣树胡同离得不远,那地方的宅子可是不便宜,看来大嫂对她真是不薄。

    再说,胡mama家里人也是病急乱投医,见郎中治不好,就请了师婆过来,花了十几两银子,不但没有见好,胡mama反而疯癫了。”

    明卉吃了一惊:“啊?胡mama疯了?”

    “是,疯了,这就是前几天的事,那师婆是我那朋友的表姨,据她讲,胡mama就像是一个癞蛤蟆,全身上下都是大血泡,别提多恶心了。衣服穿不上,就连被子也不能盖,那些血泡不但疼,而且一碰就破。

    那师婆讲,即使没有她跳大神的事,胡mama也会疯,不论是谁,变成一只癞蛤蟆,都是要疯的。”

    “胡mama还活着?”明卉又问。

    “活着,还活着呢,唉,她这副样子,还不如死了,活着也是受罪。”

    明三老爷有些幸灾身祸,他已经听大哥说了,把明轩送人做血葫芦,就是胡大富和胡大贵这两兄弟干的,这两兄弟是胡mama的亲侄儿,如果不是看在胡mama的面子上,胡大贵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做了府里的管事,明轩也不会被偷,更不会有后来的事。

    “善恶终有报,苍天饶过谁,这就是报应,报应!”明三老爷咬牙切齿。

    明卉吃惊不已,母蛊竟然是在胡mama身上,初时明卉还以为,胡大富和胡大贵的所作所为,胡mama很可能是不知道的。

    但是现在明卉对自己的想法已经不确定了。

    这件事上,胡mama绝对不是无辜的。

    这件事里的人,也只有明轩一个人,是真正无辜的。

    明轩想让汪安去枣树胡同报信,明三老爷大手一挥:“不用了,我从枣树胡同路过时,就让人给大哥留了话,他一会儿就该过来了。”

    话音刚落,汪安就领着明大老爷、明二老爷和霍誉走了进来。

    明三老爷连忙把他对明卉说的那番话,又重复说了一遍。

    霍誉对胡mama的印象只存在于胡大富和胡大贵的身份上,其他的事,一概不知。

    但是明大老爷却不一样,当他听到“胡mama”三个字时,他的头发根都立起来了。

    就在明轩跟着明卉去满城之后,明大老爷还在府里见过胡mama。

    那也只是被他恰好撞上了,没有被他撞上的时候呢,这几年来,胡mama是不是经常进府?

    更令明大老爷惊讶的是,胡姑姑竟然就住在纸坊胡同!

    纸坊胡同故名思义,那附近有家纸坊,西城明家就是那家纸坊的客户。

    明家都是读书人,平日里有的纸张,大多都是在这家纸坊里订的。

    就是明大老爷本人,也去过那家纸坊。

    纸坊的老板一家,就是住在纸坊胡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