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书门 - 言情小说 - 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3

分卷阅读223

    ,扯着嗓子就冲着万幸那边喊,一边喊一边招手,说道,“你快看爸爸给你带什么回来了——!是你最喜欢的!!”

小家伙兴高采烈的,冒绿光了。

万幸这才发现,屋里不光有她们自家的人,刘国有居然也在这里。

秦千汐不在,他平时有事儿没事了也会过来找秦国毅下下棋,或者聊一些时下的趣事,秦国毅长久不出去,闷得不得了,刘国有这一招算是正中他下怀,每次见着都高兴地不得了。

万幸眨了眨眼,把书包卸下来,交给万中华拿到了一边,终于走到了桌子前面,看到了被所有人仔仔细细盯着的那个物件。

东西还放在一层软布上,底下垫的老厚,像是生怕被磕着,几个边角的位置全都被包裹的相当的精致,显然十分的爱护。

万幸眨了眨眼,这才看到相机上面的‘Mamiya’这几个英文字母,当下吃了一惊——玛米亚这个机型,在现在这个时代来说,能称得上是天价了吧?!

她不太认识型号,可就这个做工,以及这个牌子,少于一千块钱可都拿不下来啊!

“爸,这是……”万幸看向了万中华。

万中华显然是紧赶慢赶回来的,满身满头的土,坐在那都快没神了,显然是困倦的不能行,然而双眼却晶亮,尤其是在万幸问向他的时候,万中华更是笑了,说道,“你不是一直都想要个相机吗?爸去打听过了,这一款是个国外的牌子,性能好,拍摄清楚,还是彩色的拍摄模式——咋样,你喜欢不喜欢?”

万幸觉着有点鼻酸,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还是不太懂事儿。

明明这东西并不是什么刚需品,可她却总是挂在嘴边上,说的时候她没察觉,还觉得那是离自己现在的状态很遥远的东西,却没想到,不论是陈晓白,还是万中华,全都将这件事情给牢牢地记在了心底。

之前找陈晓白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万幸打算的,也是希望陈晓白能暂时支援她一点钱,毕竟她自己这里攒的也有不少,买一个普通标配的已经是绰绰有余了,却没想到,万中华居然再这天,给了她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毕竟这个年代还没有摄影专修课程,这东西又是个精贵的物件,什么都需要金钱作为支撑,一般的家庭,谁能给孩子买得起这个?就算是能买得起,谁又舍得?

万幸看着桌子上那台相机,随后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我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  嘤我宝丫已经很乖了qaq麻麻爱你

第119章【一更】

万幸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摄影机。

她从前最喜欢的,就是每逢三个月就会修一次假,抽出差不多半个月的功夫,去这世上的名山大川去旅行,孤身一人的时候,却也更能体会到那种自己独处于天地之间的感觉,很舒服,也能让她心情平静下来,彻底清洗掉连日来的疲惫。

带着相机,也只是为了记下当时的平静的心情,让她在疲惫之余能看一看,让自己心情能够平静下来,更像是一个舒缓的药物。

而现在,则完完全全,是想要记录生活。

记录当下这个和此后三四十年完全不同的世界,记录这个和此后生活大相径庭的朴实。

譬如早餐摊位上,几家的邻居凑巧碰见,聚成一桌,却能毫无芥蒂的互相分享着桌上的食物,并不在意形象的放声大笑,引得听见的人也都喜气洋洋。

这些都是在后来高速生活的都市之下,完完全全看不到的光景。

所以当万幸拿着那张照片,去找贺知洲显摆的时候,贺知洲问起她这个话题时,万幸给出的答案,便是‘人’。

*

万幸想着自己在回老家之前,趁着自己手上有相机,再去一趟□□,顺带能拍个照。

加上想着贺知洲马上要回部队,万幸便想着拉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还能给自己当个免费保镖——一小姑娘扛着个大摄像机出门,哪怕是在当下的北京城,万幸都怕会被人给抢了。

万幸还不知道贺知洲住哪,但是知道他联系电话,把人扯出来了之后,万幸才跟着一起溜溜达达的走到了广场上。

“你今天怎么穿的这一身跑出来了?”万幸狐疑的看了眼穿着一身笔挺军装的贺知洲。

贺知洲头上没带帽檐,身上的军装也换成了剪裁的相当笔挺的正式军服,这应该是长官级别的军人才能有的制服。

闻言他一笑,说道,“下午我就回部队了,这不趁着还早,跟着你出来转转。”

万幸一眨眼,好奇的说,“升官?”

“嗯。”贺知洲摸摸下巴,“升官发财,多吉利。正好凑上你二伯娶亲生子,这不,凑巧了。”

万幸一乐,“那可还真是凑巧了。”

□□广场上每天都是人来人往,这个时代下,很多老人都会在附近的树荫下,搬着马扎凑成一堆,说着他们年轻时经历过的那些后来无数人都不可能经历过的事情。

万幸喜欢拍这个,更喜欢拍摄那些老人说到动情处的时候,脸上或是洋溢着的笑容,或是充满着悲痛的泪水。

贺知洲一直默默的看着她,直到看见万幸在拍摄一个,正守在自己的摊位前面,双手合十,带着头巾的一个慈眉善目的卖着糍粑的老奶奶的时候,他才终于开口问道,说,“我瞧着人家小姑娘都喜欢拍摄点花花草草的,你这拿着个相机在这拍来拍去的做什么呢?”

“拍人啊。”万幸调整机器的时候,漫不经心的回应道,“你不觉得,这些老人身上,有一种年轻人没有的东西吗?”

贺知洲给帽子摘了,有点热,闻言说,“什么东西?”

万幸想了想,“大概是……对于生的喜悦吧。”

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会更加的珍惜活着。

这些老人,有些已经鬓角斑白,满头霜雪,有些背着残肢,有些拄着拐杖,可哪怕是跌到,脸上都还带着骄傲的笑,说他的腿,是当年杀了两个侵华者换来的。

小姑娘脸上有着一种不合时宜的成熟,却能随随便便的将‘活着真好’这几个字给挂在嘴边上。

想到曾经在村子里面,村里的老人们告诉贺知洲的那些东西,他就觉得,心里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扎了一下的一样。

“得了,岁数还没个猫大呢,在这生生死死的。”贺知洲一笑,大手覆盖在万幸的头发上,说道,“吃冰棍不吃?喊哥,喊哥给你买一个去。”

万幸抬眼看了看,不远处的树底下有个骑着车卖冰沙的老大爷,于是她特别干脆利落的喊了声,“哥。”

贺知洲一愣。

调整相机的万幸抬起头,大眼睛无辜的一眨巴,说,“去买去呀。”

贺知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