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书门 - 耽美小说 - 红崖顶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0

分卷阅读160

    之期,我定能冲破樊笼,你也将羽翼渐丰,待那时我坐龙庭你掌千军,笑谈天下事,海内尽清平……这是谁说的话?是卫伯龄?沈思摇摇头,什么前尘什么往事,回首望去竟满眼皆是“过”与“错”。

见沈思面如死灰,神情颓败,卫谦笑得愈发得意了:“从前人常说沈家小五少年英雄用兵如神,如今看来真是贻笑大方,不过是个蠢钝如猪的草包罢了。你可曾想过,当年你父亲被困汝宁,兄长写密信示警,他明知道我对此事极力阻挠,为何要将我单独留在放有密信的书房里?”

“闭嘴!”沈思胸口一阵剧痛,如有针刺,“不要再说了!”

可卫谦不肯善罢甘休:“你可曾想过,当日你藏于药王金身之中逃离京师,为何那么巧追兵会在你即将脱身的一刻赶到?又为何那么巧,给官兵看到你是被晋王的人马所救?你可曾想过……”

“我说过让你闭嘴!”沈思大吼一声,手起剑落,寒光卷起卫谦的人头飞出几米远,咕噜噜滚进尘埃之中,片刻之后,血从齐刷刷断开的脖子里猛然喷射出来,眨眼间染红了半边营帐。

“来人!”两名卫兵应声进账,沈思用脚尖挑起那颗人头踢向来卫兵,“将卫叔远的人头用石灰水泡了,包在丝帛内送去给襄樊郡王,以作劳军之礼,就说是我沈思敬赠!”

第59章俱随风,是非成败转头空

鞑靼人来得比晋军以为的还要更快,千军万马怀揣着血海深仇,如激荡的黑潮般汹涌袭来,烟尘滚滚腾空而起,飞沙走石遮天蔽日,铁蹄轰隆作响,大地也为之震颤。

兵临城下,鞑靼使者出阵喊话,如若晋王肯俯首纳降,他们不但可保晋军将士和满城百姓无虞,还会赐予晋王封地千顷锦衣玉食,迁往塞外继续做个逍遥王爷。可任凭他们的招降条件如何诱人,城头上的兵士都恍若未闻,半点不为所动。

同州城低矮的青黑色城楼在鞑靼铁骑面前堪堪欲破,驻守于城楼之上的晋军士卒一个个面容紧绷毫不懈怠,握住武器的双手因为太过用力而鼓起了条条青筋。乱世之中,人命可轻如草芥,亦可重于泰山,结局已定,大势难回,此刻他们心底只有视死如归的苍凉与悲壮。他们是晋王的兵士,生有义,死有节,铜皮铁骨,忠肝赤胆。

出卖国土与敌求利这种事,“包元履德”的皇帝可以做,“矢忠不二”的卫幽可以做,唯独他“结党专权、悖逆无道”的晋王永远不会去做!而这场仗打到最后,终究只有他晋王是罪恶滔天,遗臭万年的那一个……

鞑靼人发动冲锋的时候,沈思正在马厩里给他那匹叫做战风的小马刷着毛,他刷得十分仔细,一下一下,像在完成某种神圣的仪式。

这是个晴朗的秋日,干草料被阳光炙烤得金黄微烫,散发着一股青涩的香气。马厩四下无人,一只乌鸦大摇大摆落在旁边掉光了叶子的歪脖树上,嘎嘎叫了两声,又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沈思抬眼朝乌鸦的背影看了片刻,眼神里隐隐透着一团哀伤之气。

此时此刻,晋王应该正在大帐中和众将官商议着排兵布防吧?想到晋王,沈思心头猛地一阵刺痛,像无数钢针扎进了血rou。他抿着嘴角狠狠闭了一会儿眼睛,再睁开,重又一下一下继续刷洗着马身。

战风黑色的皮毛在太阳底下闪闪发亮,四蹄洁白如雪,它安静地伫立在那,眼神温柔地望向沈思。沈思慢慢放下刷子,轻轻抱住了马的脖子,一人一马互相依偎着,久久不语。

从始至终,陷入鏖战也好,惨被算计也好,穷途末路也好,晋王从未对沈思有过一丝苛责埋怨,甚至还想方设法说玩笑话为他宽心。可越是这样,沈思越觉得懊恼内疚。

当年同拜曾仓先生门下,论兵法战阵的造诣,沈思自认不输卫悠,可说到算计权谋,他是万不及一的。此番委实是他太过自负了,自负地以为自己对卫悠其人了若指掌,殊不知恰恰因了这份“自以为”,反被对方玩弄于了鼓掌之中。

原来世间最毒,不过人心……

接连大半个月,鞑靼人将同州城团团围住,每日轮番来袭,好似施了法术撒豆成兵一般,怎么杀也杀不尽。

晋军被困城中,内无粮草,外无驰援,缺医少药,有的,只是一封封来自晋原各地的军情奏报,盂州告急!汾州告急!晋阳告急!

起初他们还在计算着精确的时日,后来便渐渐无暇顾及了。士兵们不分白天黑夜,一睁开眼睛便披挂上阵,直累得精疲力竭才退下来稍事休息,可还不等体力完全恢复,鞑靼人的下一次冲击又开始了。为兵士者沙场对敌浴血奋战,为的是保全家乡的父母妻儿,可如今他们的父母妻儿也正处于战火之中,生死未卜。

所以有些错,是犯不得的!男儿生以不成名,死则葬蛮夷中,沈思从不畏死,他只恨因为自己的错失,而连累了万千将士无数百姓,还有对他情深意切的晋王卫律。

一天又一天,沈思变得异常沉默,每次出战,他都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像阎罗附身一般杀人不眨眼,甚至有几次杀红了眼,都没能听见收兵的号令。没人知道,他其实是抱了必死的念头去冲锋陷阵的,每一天他都在心里暗暗希望着,可以就这样拼尽全力而后战死沙场。因为他不死,就无法弥补他所犯下的罪孽!他不死,就对不起那些因他而丧命的亲人、兄弟、好友、士卒!

从前他常常心怀怜悯,即便战场对敌,也只会光明磊落地击败对方,对于有胆有识的手下败将还会怀着几分敬重之情。可如今他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杀!杀!

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的头颅带着飞溅的血花滚落尘埃,呲眉瞪眼面貌狰狞,那些鞑靼骑兵或高或矮或胖或瘦,他们没有名字,他们都是敌人,他们通通都要死!

沈思记得,那是一只伤痕累累的手,瘦骨嶙峋,粗糙污黑,指甲里全是臭烘烘的泥巴。手的主人已经坠马倒地,武器也不知了去向。那手从地上艰难抬起,试图去抓沈思的马镫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挣扎。顺着那只手,沈思看到了手的主人,那是个二十几岁的汉子,颧骨高高突出,皮肤黑红,头发被血粘成一缕一缕贴在脸颊上。他叫什么名字?他家在何方?他可曾娶妻生子?每年春天,他是否也带着妻儿赶着羊群唱着牧歌,从一片草场迁徙去另一片草场?新扎的帐篷外面也会有只大黄狗在跳跃撒欢吗……

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了!沈思手起刀落,将那只手连同胳膊一起齐刷刷斩断,失去手臂的身体喷射出大股鲜血,歪歪斜斜栽向一边,又很快被随之而来的马蹄踏成了一滩rou泥,而那只手还死死紧抓着沈思的马镫。

那是晋军发起的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