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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默没有犹豫,血族现在虽然对人优雅,行事有风度,那是建立在大家都要面子的基础上。早在血族的初期发展史上,脸?那是什么?要好处还是要脸?当然是好处啊!埃尔默看了一眼西菲尔,说:“实力对等的情况下才考虑阴谋,实力不在一个等级上,只需要碾压掉对方,就像格拉斯说的,西菲尔你还是太小了。”只有千年的岁数,在埃尔默看来的确还只是小孩子。加百特在一旁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谁知埃尔默看向他,皱眉说道:“你也该收敛下自己的脾气,每天和福尔对着来,有什么乐趣吗?说出来让我们也听听。”加百特一脸玩世不恭:“没办法,谁让我和他理念不同呢?”他信奉强者为尊,就算不圈养华夏修士,也喜欢在城堡里圈养些人类当点心,而福尔却信奉低调避世,所以俩人只要在一起就免不了争吵。宁清明看着加百特无奈笑了一下,当年对方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属于激进派的,长大了更不可能改。“准备一下,今晚就行动。”宁清明将最后一块牛rou放到口中,将刀叉放下。“加百特和我一起出去可以吧?”宁清明看向埃尔默,说道,“禁闭回来再继续。”埃尔默沉默地点头,他没有说出自己也跟着去的话,因为他的身份和立场,不允许他能和几人一样胡来。不过他却从怀中拿出一个透明的玻璃瓶,然后拿起桌上的刀叉在自己指尖划了一道伤口,鲜血的香味瞬间弥漫在整个餐厅内,加百特和西菲尔都转过头去克制自己保持冷静,不过同时也在心里惊讶,长老级别的血族竟然这么轻易地就把自己的鲜血交予给别人。鲜血一滴一滴地落进玻璃瓶中,这深沉的红色让宁清明眯了下眼睛,从这红色中,他清晰地认知到了对方的感情。将鲜血滴满玻璃瓶埃尔默才停手,与此同时指尖的伤口也自动痊愈,他将玻璃瓶的塞子盖好,足以让血族疯狂的香味瞬间消失。“遇到危险的时候用这个,可以召唤出我。”虽然血不多,但埃尔默本来就苍白的脸色更加白了,对血族而言,每一滴鲜血都是弥足珍贵的,更何况是满满一玻璃瓶了。“多谢。”宁清明也没矫情,直接接过郑重地装在身上,然后他从怀里拿出一个白瓷瓶,从里面倒出一颗褐色的药丸递给埃尔默,笑得眉眼弯弯,“来,补一补失去的鲜血。”埃尔默没有一丝犹豫地接过药丸放入口中,有些苦的药丸入口即化,在过了几秒后,苦涩的味道消散,一种难言的香味在口中升腾起,这味道极其奇怪,浓郁又让人着迷,仿佛毒|品一般让人飘飘欲仙。就算是自制力极强的埃尔默也恍惚了一下,然后回过神的他发现,已经活了几千年,本来有所退化的身体技能竟然恢复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状态,他蓦地抬头看向宁清明。宁清明食指放在唇上,轻嘘了一声:“记得要保密,这要我才炼制出来的丹药,打算一颗卖个五千万呢,记得等会把这钱打到我卡上。”和上次在论坛上的药丸不同,这次的药丸明显升级了,就算是修为在化神之上的人服下也会提升境界,不过这药他还没开始卖,等卖得时候可就不止五千万了,到时候他打算以竞拍的方式拍卖这些药丸。埃尔默神色复杂,定定地看着他。“这么看我干嘛,难不成爱……”上我了?未说完的话在宁清明口中绕了一圈又被吞回肚子,在明知道埃尔默对他有意思的情况还说这话就有点欠揍了。“……上我的药丸了?”宁清明换了个说法,笑吟吟地说,“一人只能买一颗,多了没有。”埃尔默笑了一下,说了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我会变强的。”变强然后把他夺回来。这时就不得不说东皇太一是一个很有心机的boy了,他悄无声息地在宁清明身上留下了自己的气息,对宁清明不关注的人自然发觉不了,但只要对他有所图谋的人,都会感受他身上有着另一股强悍的气息,这股气息和宁清明的相互交织着,暧昧又缠绵,就算想要隐瞒自己的人都会清楚地得知这是一种变相的宣告主权。当然了,宁清明自然是知道这点的,他对东皇太一这种做法没啥意见,毕竟对方都能把他三十多世的姻缘都给扼杀了,只是在身上留点味道啥的……算了算了,他高兴就好,谁让自己魅力无限桃花朵朵开呢。宁清明没接埃尔默这话,只是站起身,对西菲尔和加百特说道:“走吧。”埃尔默凝视着他的背影,独自一个人在餐厅里自酌自饮。“大人!”加百特是个脸皮非常厚的,在宁清明拿出那药丸的时候他就闻到了香味,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那是个好东西,所以加百特没有没脸没皮地凑到宁清明身边,献媚地说道:“大人,您瞧我实力这么弱跟在您身后也丢您的人,不如……”剩下的话加百特没说完就被西菲尔扯着衣领拖到了后面,“你太吵了,安静点。”加百特:“我看你是想打架。”西菲尔不搭理他。宁清明倒是给了俩人一粒药丸,还说:“你们现在就吃,等会儿下面的小喽啰就都交给你们了。”俩人眼睛一亮,在吃下药丸后,俩人对视一下,感觉身体里的力量更充沛了。因为是自家小弟,宁清明就没问俩人要钱,只和俩人加快了速度。性格喜怒无常又手段暴戾的亲王叫布赖斯,领地是在西菲尔领地的西边,但两大领地的距离实际很长,因为血族都不喜欢和其他族频繁往来,所以各领地之间都相隔甚远。和宁清明想象中的不同,布赖斯的城堡不是在旷阔没有人迹的土地上建立的,而是在镇中,并且这个镇是个旅游镇,每天来往的游客甚多。稍微想一下宁清明也就明白了,想必这位亲王喜欢鲜血的人类血族,所以才会把城堡建在这儿,因为旅游的游客多,每隔几天消失一些人也会神不知鬼不觉。而稍微聪明的,就会选择游客在离开这个小镇才出手。而这个小镇夜生活还十分丰富,现在时间都已经后半夜了,但街道上还人来人往的,醉酒的,成群结伴的金发女郎们,还有流浪汉,整个街上灯红酒绿的。“听说布赖斯很喜欢少年……大人你要注意点。”在来到人族,几人身上的斗篷都收了起来,一身浅灰色西装的西菲尔招惹不少的视线。而至于加百特已经对路边的金发女郎们吹起了口哨,金发女郎们对他抛着媚眼,不过视线还是移到到俩人中间的少年身上。和优雅的西菲尔以及轻佻浪荡的加百特不同,中间的宁清明没有什么表情的时候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