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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了,他把我们当弟弟的,管着教育着……”韩智笑笑,轻轻摇头。“我们怕他被你伤心,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过。”韩智喝完了一罐,又启了一罐。张琪笑笑:“是这样,你是不是觉得他不把我们当兄弟,他丫就没把我们当兄弟,我高中逃课,差点吸毒成瘾,和人在酒吧包厢里,他当时从学校冲出来,提着刀,直接干翻一包厢的人,他把我绑出来,和他犟一声,就揍一顿,饿了我三天,然后打了葡萄糖之后,扔到戒毒所去看看那些吸毒人的德行,让我写了三万字的检讨…人干事…”韩智笑笑:“我母亲去世地早,不讨后母喜欢,父亲出差,后母家暴,当时我和张琪、许赫不在一起,我们小的时候,因为世交,所以是玩伴,张琪拉着许赫来看望我的时候,我得了…自闭症…,他看见我,直接把我接走,许叔叔大怒,觉得他冲动不懂规矩,打了他好几顿,他什么也不说,我被送回去,他就把我接出来,看医生,每天带着我上课、吃饭。也不陪我聊天。就那么带着我,和张琪一起,两年的时间,我竟然好了。”临清愣愣地:“这是许赫啊……”顿了一会儿“呵,这还真是许赫!”张琪和韩智一起点头,几分无奈,却带着温暖的眷恋和笑意。“当时,他要到w市,我们俩个人是死活跟来的,许赫不比我们大多少,也就几个月,但是是我们的主心骨,是亲哥一样的人,我们受欺负了,要犯错了,妈的,老子还被他打过屁股,后来他把手都洗脱皮了。”张琪笑骂。是啊,这就是许赫啊……“我最初真的嫉妒死你了,后来想想恋人和兄弟不一样,许赫头一次主动去献殷勤,虽然被打脸好几次。”张琪喝完两罐啤酒,一抹嘴。“许赫的父母很恩爱,许赫也是很专一的人,大抵想要的东西太少了,突然出现一个渴望靠近的人,便无法抗拒了吧。”韩智看着临清。“老大要是喜欢别人,早就马到成功,也就你,难攻略,战线拉那么长,老大是个好对象,临清,你要好好对他。”张琪握着临清的肩膀。临清点点头,愣了一秒钟,又点点头。然后笑笑,起身出门,站在自己房门外,倚着墙壁,肩膀轻轻耸动起来。许赫脱了外套,翻翻口袋,有些想抽烟,然后又忍住了,临清不喜欢那个味道,他倒是没烟瘾,但是临清说过他不喜欢烟味,他就一次不碰了。许赫抿着唇,思考起z市的处境,因为联系都断了,但是父母身边保护的人不少,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只是z市已经成为权利的大杂烩,不知道再过去会乱成什么样。至于反省,许赫尝试着反省了一下自己,然后主观方面觉得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所以自己没错……当然,他不会告诉临清,他会乖乖地承认错误,这样晚上就可以抱着临清睡觉了……——————分割线————余茂收拾起东西,和那只队伍商量好了,只搭顺风车,隔一段时间,要交上一部分物资,丧尸来了不提供保护,也不提供吃的东西。说着不提供保护,可余茂到了危险时刻,当然会往安全的地方蹭。明天早上就出发了,余茂收拾东西,大狗昨天一天都趴在草堆上,余茂背好包,现在正是下午,余茂看见过那几个在这片称霸的大汉手里有枪。余茂动动手指,将包背起,这两天他又吃了一个面包,他把另一个面包放到大狗面前,给碗里倒满了水,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到,大狗的眼睛可以看出显而易见的红色,而且身体这两天似乎变大了。“兄弟,身体怎么样了?”余茂问大狗。大狗懒洋洋的闷哼一声,余茂笑笑:“我今晚有事,明天早上就离开了,恐怕不能再见到你了,你要是可以换个地方就换个地方住,要不是不行,来人了,就要赶紧跑,不要傻乎乎逞强了。”余茂把面包放下,站起身,紧了紧背包带,伤口还好,已经结痂,没有发炎,几个混小子,要吃人rou么,最好不要让他再看见他们!余茂轻轻带上门,跑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过了才刚十分钟,余茂的背后传来声响,余茂握住匕首,往前几步,警惕地回身。却看见是大狗,余茂长舒一口气:“是你啊,吓死我了?”大狗吃了一半面包,把另一半面包叼着,轻轻放到余茂的脚边,蹲坐在他身前,摇了摇尾巴,仰着头,拿那双微红的眸子看着他。☆、第44章对比大狗吃了一半面包,把另一半面包叼着,轻轻放到余茂的脚边,蹲坐在他身前,摇了摇尾巴,仰着头,拿那双微红的眸子看着他。余茂愣了半分钟,一笑:“宝贝,你要跟我?”大狗看着他,一直垂着的尾巴轻轻左右摆动了几下。“可惜我养不起你,不过看你没主人也活了这么长时间,想来是不用靠我养,和我凑个伴?”余茂蹲下,试着摸摸大狗的头,大狗眯起眼睛,没有躲。余茂的心就微微的欢喜而柔软起来。余茂拍拍大狗的头:“正好,宝贝,帮我个忙!”余茂怕大狗听不懂,但是显然这只狗聪明得过头。大约一个小时后,两个大汉出现在路上,两人并肩而行,正不知道聊的什么东西……突然一个身影猛然冲过来,一边狂奔,一边大喊:“啊啊——救命啊———狗咬人!”余茂慌张惊恐地看向身后,不慎重重撞向两个大汉,急忙稳住身躯,又拔腿狂奔,大喊:“对不起——”两个大汉刚要发怒,就看见一条红着眼睛的大狼狗,疾冲过来,表情凶狠,浑身杀气,都骇得急忙躲到另一边!看着那条狗跑远了,那狂奔的人也不见身影,两个人才回神,都觉得那人要被那狗咬个半残。又东拐西拐,狂奔了半个小时,余茂确定两个大汉找不到他,瘫坐在没人的墙角,从身上摸出一把枪来,运气不错,他从一个大汉身上摸了把枪,另一个大汉身上摸了一个弹匣。关键时候保命用,弹匣里有三十发子弹。余茂把枪装到外套内兜,不一会儿,大狗跑了过来,余茂揉揉它的头:“宝贝,做得好!”大狗蹲坐下来,甩了甩头。余茂仔细看了看它,纳闷地看向它的眼睛:“你的眼睛发红,但是好像不是红血丝。”是一种剔透的红,还有这体格,有些偏大,这只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