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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插沙拉:“一点都不好笑。”-我其实能理解他忙完之后,去找贺连山他们玩。其实我这里也不好玩,我没有玩的习惯,多余的时间只会用来工作和做清洁。他来了,除了做饭给他吃,我不知道该怎么招待他才好,除了专业领域,我做得最好的就是做饭,我讲个笑话也将不会。而他的世界太精彩,即使是我能给出的最好的,放到那个世界,都不值一提。好在他不知道是真的累了还是将就我这里,也没挑剔什么,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嚷着说无聊,让我陪他玩。我其实还蛮佩服他,都十九岁了还能把“快来陪我玩”这五个字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他看到外面阳光好,想晒太阳,我把阳台上的瓷砖地拖干净,又拿毛巾擦过一遍,然后把席子铺在地上,明明是老居民区狭窄的阳台,他躺在那里,侧身屈着一条腿,面对着外面高大的槭树和阳光,却惬意得跟躺在马尔代夫的沙滩上一样。我抱了枕头给他靠,他不要,要靠在我身上,我只好把书搬到阳台上看,靠墙坐着,让他把头枕在我腿上。看完一章,他已经换了个姿势,仰躺着,屈着一条腿,另外一条腿盘起来搭在上面,一晃一晃地,还惬意地哼着歌。阳光透过槭树的缝隙照下来,斑斑点点地落在他脸上,他的皮肤光滑得像玉石,眼睛半眯着,琥珀色的瞳仁在阳光下清澈得像宝石。“你好像一只猫啊……”我感慨道,只有那种平时让人很有距离感的动物,躺在太阳下把肚皮露出来的时候,才会让人看得心都软了。他听了我的话,翻身起来。“怎么了?”我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伸手准备给他拿水杯:“你要喝水吗……”我的话戛然而止,因为他凑过来,把头凑到我的脸上,然后蹭了蹭。柔软的头发擦过我额头,我闻见他身上像森林一样的香味,而碰到我脸颊的,是他的鼻尖,和嘴唇。他用这样近的距离看着我,然后笑了起来,他的眼睛像阳光下的海洋,我的灵魂像插在船头猎猎飞舞的旗帜,仿佛下一秒就要离体而去,投进那片深邃的海洋里。他说:“猫就是这样蹭的。”☆、家人我想我完蛋了。我的脸上在发烫,温度高得像是要把皮肤都烧破了。这么近的距离,这么烫的脸,他一定会看出端倪来的。在我自己都没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推开了他。“我……我去看下汤煲好没有!”我几乎是从阳台落荒而逃的。我不敢看一眼他的脸色,脸上的表情,我连头都不敢回,冲进了卫生间。打开水龙头,狠狠往脸上泼了两捧水。太明显了。就算是再迟钝的人,都能看出我的异常。何况是向来对人心洞若观火的他。镜子里的人,发现自己的脸色并不算红,只是有着受过惊吓之后的苍白,整张脸都被水泼得湿漉漉的,头发都黏在脸侧,连衬衫前面也湿了一块。这个场面简直太狼狈了。如果现在他等在门外问我怎么了的话,我这副样子,连出去都不能出去。但是怎么会呢。他是郑敖。他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等我把自己恢复了原状,连厨房煲的汤都看好,若无其事地走出来看他的时候,他已经在阳台上睡着了。他睡觉的时候总让人忘记他有多恶劣。半张侧面埋在枕头里,高挺的鼻梁,细长的眉,即使睡着了,眼睛也有着极漂亮的线条,睫毛密得像扇子,颜色却浅,软软地盖在眼睛上,被阳光照得金黄,总是玩世不恭笑着的唇,安静地抿着。郑家人都是薄唇,薄情的象征。这样看起来温和无害的他,总让我想起他的小时候。那时候他还没这么聪明,没这么让人猜不透,那时候的他,想什么话,都会告诉我,包括他爸爸骗人说他是他的侄子,包括那个我素未谋面的,他的mama。只是后来怎么了?后来他出去读书,英国的贵族学校,统一的校服,音乐课要练小提琴,学法语,还有学校之间的网球联赛,他写信过来跟我说。再后来,他渐渐长大,渐渐有了很多好玩的事,他有很多女朋友,他会开着车去草原上看野马,冬天会去澳洲潜水,他会品酒,会在舞会上跳舞,会在拍卖会上一掷千金拍下某幅宋朝的扇面……而这些,我都不懂。我只能安静地做他的一个朋友,他喝醉的深夜,抑或是通宵过的凌晨,我泡一点茶给他喝,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到黎明,而后各自散开,去过自己的生活。他不再跟我说他的心事,不谈家人,不谈过去,而他的现在,我听不懂。我想,我不能陪他很久了。总有一天,他会找到那个能泡茶给他喝的女孩子,两个人相拥睡去,他们会恋爱,结婚,到那天,我就做他的一个普通的朋友。我不敢再想,从卧室拿来毯子,给他盖上。-“小朗,小朗……”我睁开眼睛,首先看到是一只在眼前晃的手,手指修长得很,然后是郑敖凑得很近的脸。“怎么了。”我茫然地看看周围,原来我坐在阳台上睡着了。身上盖着毯子,郑敖已经穿上了外套。“晚上我们去吃饭,你去不去?”他俯身下来问我。我思考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好,那你换衣服吧。”他俨然主人一样,走到衣柜面前,给我找衣服:“小朗,你怎么这么多白衬衫?”“我上班要穿正装的。”我站起来,准备穿衣服。-这次吃饭的地方是一家楼层很高的中餐厅。装修很中式,都是雕花木门,窗上还装着窗纱,贺连山他们在包厢等,沿着灯光昏暗的走廊走过去,推开门,包厢有整扇都是透明的玻璃幕墙,虽然挂着宫灯,但还是有一种中西合璧的违和感,好在风景很好,正是黄昏时候,半个城市的灯火都一览无余。桌上摆了不少凉菜,人也很多,一半是熟面孔,郑敖和他们打了招呼。今天做东的似乎正是贺连山,上次那对双胞胎簇拥在他左右,只是似乎没有上次见面时候那么神采飞扬了,而是有点凄惶的样子,像两只惊弓之鸟。我在郑敖身边找了位置坐了,这些人大概在等他,我们一坐下,穿着旗袍的服务员就开始陆陆续续上菜了。我没刻意听他们聊天,只隐约听到他们在说地皮的事。我刚喝完一碗汤,就来了个不速之客。是个很好看的少年,大概不会超过十七岁,未成年的样子,不算高,牛奶一样的皮肤,打扮很潮,戴着个深灰色的棒球帽,背上背着印着星条旗的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