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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仿佛要哭出来的样子,轻声问:“方牧,你是想要我死吗?”“你他妈别拿死威胁我!”方牧忽然就从床上暴跳起来,脸红脖子粗的,一副要杀人的样子。老五骇了一大跳,连忙冲过去拦住杀气腾腾的方牧,“干啥呢,干啥呢,喝多了吧,别发疯!”方牧被按住了,又挺尸似的躺回了床上,难受得哼哼。方措有点被他的样子吓到了,那一刻,方牧是真的想杀了他吧?他紧紧抿住唇,一声不吭,过了一会儿,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那样,走过去,小声说:“方牧,先把药吃了再睡。”方牧的一条手臂挡在眼睛上面,嘴里冷酷地吐出一个字,“滚。”方措充耳不闻,伸手想把他扶起来。方牧迅速放下手臂,目光像两把锥子凿像方措,声音冰寒,“我现在是管不了你了是不是?”方措的脸一白,嗫嚅道,“不是。”“滚出去。”方牧重新将手臂挡在眼前,一副不想多看他一眼的样子。老五见这情势,连忙扯住方措的胳膊将人拉出去了。方措如同一尊木刻的偶人似的站在灯光下,老五看着他的样子,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想劝,却又不知从何下手,“小措……小措呐……”这会儿的老五真是恨不得给自己的笨嘴拙舌一个大耳瓜子,酝酿了半天,叹了口气,“唉,你……你这又是何苦?你这么做,不是伤你叔的心吗?他可一直拿你当亲侄子一样,你说你……”方牧慢慢抬起头,看向老五,他并不意外于老五知道他对方牧的心思,只是一颗心像被蚂蚁不断啃啮着,那疼并不剧烈,却一直持续着,尖利着,他双目通红,声音里带了哭音,“孙叔,我没有做错任何事,为什么?”老五心里一下子不是滋味了,眉头拧成疙瘩,“这……这种事儿……唉,总之,小措,听孙叔一句,你看你人长得这么帅,上的又是名牌大学,大好的年华,有大把的姑娘喜欢呢。有句话说得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喜欢谁不好啊?”“可我就是喜欢他,除了他,我谁都不想要。”他的眼睛通红,怔怔地望着不远处的地面,声音如同梦呓。老五有点急了,“你……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爱钻牛角尖,你说你这样,不是生生要把你叔逼走吗?”方措的眉心一跳,抬眼望住老五。老五闭紧了嘴巴,不再开口了多说了,过了会儿,他缓了缓脸色,说:“晚了,孙叔回去了,小措,你……你多想想吧。”方牧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了,头痛欲裂,他耷拉着眼皮,佝偻着背在床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用力搓揉了下脸,站起来,踩着拖鞋啪嗒啪嗒地进了洗手间。刚出来就撞上了方措。半大小伙子了,依旧像个孩子一样,有点无措,有点小心翼翼,甚至带着点儿讨好地说:“我做好饭了,吃么?”方牧闷不吭声地坐到了饭桌边上,这是这些天难得有的,瞬间点亮了方措的脸,眉眼都活起来,带着小小的雀跃,赶忙给方牧盛了满满一碗饭。方牧接过,低头沉默地吃饭。方措也跟着坐下,一边吃一边观察着方牧,指着桌上的一盆满是红油的水煮rou片说:“你上次不是说那家的水煮rou片做得好吃吗?这个辣椒油和辣椒酱都是他们家的,我求了好久他们才肯卖给我的,你尝尝。”方牧的筷子一顿,片刻后,伸向那盆菜,夹了一片rou片,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着,抬头看见少年期待的神色,顿了顿,说:“还不错。”停了一会儿又接着说,“你刚做完手术,不要吃辛辣的东西。”少年的脸上出现孩子气的欢喜,“我知道。”方牧不再说话,沉默而迅速地将一碗饭吃完,放下筷子,看向少年,脸上是前所未有的郑重,问:“你想清楚了吗?”方措的心咯噔了一下,前一秒的欢欣被冻结,嘴里的饭忽然变得无味,难以吞咽,但他还是低下头,竭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吃饭,好像这样就可以当做没有听到。方牧却不给他这个机会,“既然这样——”他扭过头,望了望外面,似乎在考虑接下来的话该怎么说,然后,他给自己点了一根烟,慢慢地抽了几口,接着说:“这个房子是你买下的,我已经办了过户手续,就过到你名下。过几天我搬到老五的旧公寓去……”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见对面的少年霍的抬起头,脸色惨白,一双乌黑的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他,死死地抠着他。44第三十四章房间很空,墙上留有钉过海报的痕迹,靠墙角放着一张床垫,床头胡乱地摆着几个啤酒罐,半包烟,一个烟头快满出来的玻璃烟灰缸。外面风狂雨急,吹打着有些年头的玻璃窗,嘭嘭作响。方牧就躺在床垫上,两臂枕着脑袋,望着有些斑驳的天花板,发呆。房子是老五的,他搬出这里好多年了,他为人慷慨,房子里原来的几件旧家具一件没带走,只让朋友亲戚过来,有喜欢的就拿走。于是今天这个拖走一张单人沙发,明天又过来看上一个橱柜,后天搞艺术的又顺手摘去墙上的联画,最后连顶上的吊灯都没放过,这么浩浩荡荡的一批接着一批的扫荡后,房子也就剩下一个灯泡坏了杆子折了的立式台灯和一个人露出破旧海绵的床垫。方牧对生活环境没什么要求,也不觉得艰苦,反正,他想,他大概也待不长。起先,对于小崽子的心思,方牧是愤怒的,而方措视死如归死不悔改的样子一再地将他努力平息的怒火撩拨得三丈高,气急了的时候是真想将人抽死。可一旦小崽子不在自己面前了,方牧那为数不多的理智就回笼了,他觉得简直不可思议,心里反复盘旋的只有一个问题,怎么会呢?他自问不是温柔善良的人,对方措也谈不上无微不至,到底是为什么?方牧活到三十几岁,有过母亲,没见过父亲,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却一直像一条生命力彪悍的野狗一样,自己凶狠地拉拔自己长大。很多感情,他不曾拥有,也不曾明白。他简直不知道要拿方措如何是好,或者当初就不应该一时心软留下来。他不再出现,也就彻底断了方措那点荒唐的心思,他还那么年轻,总有一天能拧过来。他知道这样太不近人情,可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又不能真把小兔崽子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