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书门 - 耽美小说 - 帝君策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5

    在即将要开始值夜前夕,平喜突然病了,他白天还勉强跟着沈奚靖干了书房的活计,可是下午回了房间,便再也起不了床,他开始发烧。

沈奚靖跟方安岑请了假,照顾他一下午,喂水擦汗的。

平喜难得跟他讲了句:“谢谢。”

沈奚靖笑着回他不要多想,他理解他,因为他也在上虞病过一遭。

他们病了,宫里是没有大夫给看的,就连太医预名,也只给管事叔叔们看,可轮不到他们。

平喜是累病的,沈奚靖找不到药,只能拿着平喜给的一点碎银子找到杜多福。

因为他们两个一直在书房干活,所以跟杜多福熟一些,他人倒是不错,收了平喜那些钱,给了他几颗药丸。

沈奚靖千恩万谢走了,他知道药不能乱吃,但平喜已经起不来床,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他倒了些热水,给平喜吃下一颗,平喜拉着沈奚靖的手,突然说:“安乐,你想家吗?”

沈奚靖目光有些飘远,他想要哽咽,却发现眼泪早在七月十九那个晚上流光,但他还是说:“想,我们都想,你好好的,等十年后,就能回家。”

平喜点点头,闭上眼睛睡去。

第二日,他还是没有好。沈奚靖没办法,又给他吃了一颗药,喂了他几口粥,便独自去了书房。

杜多福见平喜没来,便知道他病得不轻,只得叹口气:“今日你一个干吧,下午皇上要去上林苑习武,不会过来,你中午吃过饭,过来继续把活干完,我会跟方叔交代。”

沈奚靖又是一番千恩万谢,只能开始干活。

因为诺大的书房只有他一个人,所以干起来十分缓慢。等到中午吃饭时,他才做了平时的一半不到,等吃过饭回来,他又撸起袖子继续擦起多宝阁来。

那上面的每件器物都比他值钱,无论是台座,底架,还有上面的宝物,都要一样一样擦干净,然后轻轻摆放在一起。

沈奚靖做的极为认真,直到一个清亮的嗓音打断他的工作:“你是谁,怎么这时还在书房?”

11、第十一章...

沈奚靖赶紧把手里的青花牡丹纹盘摆放到枣红木托架上,转身跪在地上:“回皇上话,奴才安乐,是书房的杂役。”

他其实有些慌张,因为他认出了那个声音的主人。

随着他的话,一双鹿皮靴子出现在他眼前,黑色的袍服下摆绣着祥云彩绣,走动间波光粼粼。

这是沈奚靖,第二次见穆琛。

沈奚靖僵硬地跪在地上,青金砖平滑莹润,却有些寒凉刺骨,虽然是盛夏时节,但沈奚靖还是浑身冒冷汗。

黑衣少年在他身前站了一会儿,见沈奚靖低头安静跪着,便走到书桌后坐好。

“起来吧,朕又没责罚你,怕什么。”穆琛的声音有些淡,沈奚靖听不出情绪。

他只“诺”了一句,缓缓站起身体。

穆琛仿佛并不在意有个杂役在屋里工作,他长袖一挥:“你且做吧,声音小些就好。”

他坐在这里,倒叫沈奚靖怎么安心干活,但皇上既然发话,一个小小的杂役安乐,自然没有反驳的余地。

他拧干净抹布,继续擦拭多宝阁。

这间书房他和平喜二人日夜打扫,其实里面摆放的这些古董根本就不脏,但是天子行地,却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他这边干活安静仔细,那边穆琛却从书本里分出心思。

其实他今天是要去上林苑习武的,可是那个教习师傅见他是个小皇帝,言语里多半有些放肆,穆琛一生气,便着人通传左相颜至清,叫他好生换个会说话的。

他们总说他还小,当前要务先学治国之道,政事有左右二相以及四大重臣,出不了什么乱子。

但他却对这些清楚得很,按理说,他即位时才十岁,他十皇叔镇守边疆多年,年轻有为,无论怎么说,也不应立幼主,可偏偏让他做了皇帝。

真是笑话,他父皇哥哥们活着的时候,谁都没关注过他,反而他们死了,他倒显得金贵起来。

穆琛一边想着,一边走神瞥了眼那个正忙活的瘦小身影。

那不过还是个孩子,十来岁的年纪,却要进宫为奴,劳作十年才得以出宫。

他小时候跟爹亲住在清心所里,对于宫人的生活,知道甚多。

“你叫什么名字?”穆琛又突然出声,吓了沈奚靖一跳,索性放下手里的最后一件谷纹玉璧,转身答话:“回皇上,奴才姓沈,名安乐。”

“安乐?”穆琛想想,总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

“抬头朕瞧瞧,总觉得没见过你。”穆琛索性说。

沈奚靖缓缓抬起头,他脸上有些惶恐不安,额头上有些薄汗,嘴唇很薄,抿成一条细细的红线。

是他!穆琛有些愕然,他这锦梁宫人不算多,但也不少,不过这些宫人里,他就只记得身边几位大宫人以及管事们,小宫人们,他是一个都不认识的。

说起来,他对沈奚靖印象这样深,其实还是早年万寿宴上见过他。

或许沈奚靖不记得,也或许记得不能说,但穆琛对他印象却十分深刻。

那是宏成三十四年春,先帝四十一岁万寿节。

那一年,他刚刚八岁,因为是宫人所生,吃穿用度和帝君与侍君们所出的皇兄们没得比。

但他到底是皇帝的儿子,是天家皇子,也要为父皇祝寿。也就是寿宴上,他看见了沈奚靖。

他知道他是沈侍郎家的庶子,知道他有一块祖父送给他的鲤鱼玉佩,知道他有对他极好的哥哥们,也知道他曾经穿着锦缎长衫,作为世家子弟进宫拜寿。

那个时候的沈奚靖也就五六岁,白白胖胖,可爱至极。

哪里像现在。

穆琛的目光从他脸上一直滑到鞋面上,他长高了,瘦得不成样子,头发干燥枯黄,穿着过大的粗布豆青色衣裳,一双褐色的布鞋都有些旧了,露出些许线头。

沈奚靖有些不安,他动了动,手里的抹布随着他的动作晃荡一下。

穆琛的目光又回到他的手上。

那是一双做久杂活的手,红肿,破皮,骨节宽大,早就没了往西的细白圆润。

穆琛记得,当年沈奚靖抓着他那块玉佩,一双小手比白玉还好看。

作为先帝最小的儿子,穆琛没有皇弟,所以当他见过沈奚靖后,却每天都在想,有个皇弟该多好。

可是,景泰之乱那一年过去,他当了皇帝的时候,却又那么庆幸,先帝只剩他一个儿子。

如若不然,他现在,可能跟他的哥哥们一起,葬在文帝亲王园寝里,而不是锦衣玉食,成为这个锦梁宫的主人。

景泰之乱那一年,究竟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穆琛不知道别人,但起码,现在东书房里的他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