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书门 - 耽美小说 - 趋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8

    吃饭。我又不是小孩子,这也要他大老远的担心。听我还有心情调侃他,他语气也轻快了许多。

最近的这个单子不着急解决,就让公司的人提前下班了。人都走完之后,本来不怎么大的屋子显得空旷了起来。一个人不知道坐了多久,窗外已经灯火通明了,我想也该回去了,也许叶辰已经回来了。

到家门口了发现屋子里还是漆黑一片,显然没有人任何回来。

其实分开的这几天我也确实想了很多,我的在乎成了叶辰压力的来源。五年前我把他推开就是为了让他成长,现在他已经能跟我并肩,我却还是想把他挡在身后。这一切都是我对他的不信任导致的,我忽略了他也是跟我一样的男人,比起被我保护,他更希望和我一起面对,是我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他,所以才逼走了他。

我想清楚了,等叶辰回来我会告诉他,我相信他。如果他还愿意回来的话。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我听见了门铃响,第一反应就是叶辰回来了,他肯定又忘了带钥匙,他经常忘记的。想到这,身体率先做出反应跑去了开门,甚至没有想到这套房子的大门是密码锁根本不需要钥匙。

果然,打开门没有看到想看见的人,顿时失望透了。

“怎么?不欢迎我?”我听到了邵凡希的声音。

“你怎么来了?”我让他进来。

“来找你喝酒。”他把瓶子示意给我看,“波本威士忌,你的最爱。”

第23章

【邵凡希】

在我过去的人生中,很多事都让我提不起兴趣。

家境优渥,从小到大想要的东西大多都能得到。长相也算是出众,喜欢的人花点心思也总能得到。脑袋聪不聪明不清楚,但一直名列前茅,即便是大学也很轻松地考上理想的学校。父母关系也算融洽,对我也不乏关爱。朋友不多但也都真诚,恋人常有却不固定。常有人打趣我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这辈子那么顺利,听到这话我也就一笑而过。上辈子怎么样我不清楚,这辈子过的的倒没什么意思。

有的时候我似乎能清晰地预见我将来的人生,大学毕业后找到理想的工作,然后再一步步升职,遇到适合结婚的对象结婚,没几年生下一个可爱的孩子。接下来孩子渐渐长大,也开始上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慢慢的我老了,走在老伴儿之前或是之后,一辈子就这样结束了。

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谁又会和谁不一样。可能是骨子里厌恶这种按部就班的幸福,我偏爱一些刺激的游戏,赛车、蹦极、滑雪等等一些能让心跳加快的游戏。

十五岁的时候,我发现我喜欢男人。这个发现不但没让我害怕,反而让我觉得刺激,这种有悖常理的事,让我觉得日子也没有太无趣。十几岁的孩子总是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好奇心的,那个时候乐此不疲地沉迷于这种与同性间的危险游戏。出入各种酒吧,纠缠于各种男人之间。

没过多久,这种日子我厌倦了。开始想要找个顺眼的老实的恋爱,那种人们口中缠绵的爱情我还不曾体会过。这样想我便开始留意身边的同类有没有喜欢的。我虽然喜欢同性,但却不喜欢屈居人下,喜欢的类型也大多是皮肤白净,又阳光开朗的少年。这样的人这么多年或多或少也遇到过,在一起的时候也算舒服,但那种让人夜不能寐茶饭不思的感觉我却从未有过。恋人对我也变得可有可无,又是甚至只是为了单纯的生理发泄才开始一段恋情。

记得有一任情人在分手前问我:“邵凡希,你的心呢?”我的心,谁知道呢,也许被我落在上辈子了吧。他看着我的眼说:“也许,等你尝到求而不得的滋味时就找到了。”

求而不得?这种感觉确实没有感觉到。

很快地,像是诅咒般我遇到了困扰了我多年的,求而不得。

遇到文兴是在大二的时候。那时候我对学校的生活也感到无聊,经常夜不归宿,甚至是嗑药。那天晚上我嗑high了,迷迷糊糊地回到学校,碰巧碰到了辅导员,脑子虽然迷糊,但也知道这事儿被学校发现有事麻烦一件,索性随手拉着一个路过的学生,让他帮忙应付一下。辅导员问起我告诉他旁边这个是新学弟,刚出吃饭多喝了点。我是说出来了,就怕那个学生不懂事拆我台,我正想给他眼神示意一下,就感觉一双手扶着我的肩,温润的声音在耳边说着:“老师,学长今天也是高兴,所以就喝多点,他醒了我会说他的。”

辅导员看再纠缠也没什么意思就也没说什么走了。顿时我就松了口,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对小学弟说:“学弟,这次真的谢谢你了。”

“没什么学长。”他抬抬眼睛,笑的暖洋洋地跟我说,“下次可不要再和这么多了,对身体不好。”

我脑子已经有些清醒了,但还是觉得那个笑容让我心头一荡。我看着面前这个男生,白白净净,带着黑框眼睛,一身书卷气,嘴角带着笑容。正是我喜欢的类型,不自觉地想要亲近,就开口问:“学弟啊,你把手机号给我,改天请你吃饭。”

“不用了,谢谢学长。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就冲我摆摆手走了。

我捂着胸口,为这种陌生的雀跃感觉得意外。虽然这个男生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隐约觉得他吸引我的是其他的东西。

一旦认准我想要的,我自然会不遗余力的去争取,虽然知道,他不是同类,但这种尝试才更刺激我。之后我一次次地制造“偶遇”,也开始和他熟悉,知道他叫许文兴,比我低一届,学数学。知道他喜欢白色,没什么讨厌的食物,最喜欢的作者是卡夫卡。知道他爱笑,对谁都很好,聪明又勤奋。几乎是老师同学都喜欢的完美学生。

但跟他越来越熟悉,我就发现他其实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单纯的样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知道我其实没喝醉而是嗑药了,按他的话说就是一方面是因为我口腔里没有酒气,身上确有,一看就是从酒吧里出来。另一方面,我走路脚步虚浮,眼神飘忽,但说话条理清晰,而且胳膊上有针孔。所以他推测我是嗑药了。听到他这样说,我确实吃惊他的心思细腻,但也只是想他学数学的逻辑比较好,并没有多想。真正让我觉得他不对劲的是一起去看一个电影的时候。

电影讲的是一对夫妇为了救孩子而牺牲自己的故事。一个多小时,情节吸引人,气氛又渲染的好,当时电影院很多人都哭了,连我也有些动容。看的时候一直有意无意地瞟文兴,他却和平时不一样,脸上鲜有表情,周围昏暗看不清楚,但明灭的光还是让我看清他眼睛,平淡无波。演到夫妇俩人去世的□□桥段时,我甚至看到他嘴角泛起的冰冷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