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书门 - 耽美小说 - 铲屎官快来投喂我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2

分卷阅读62

    都不一样,准确点说更像是一些扭来扭去的奇怪纹路。

偏偏他能看得懂。

青年看了眼墓中的棺椁,再看了看拿在手中的竹简,心情颇有些复杂。

先前从两位爹那里得知自己是梦族腓腓,他还没什么多余的想法,现在看了这份竹简,他觉得——梦族也太惨了点。

他自己惨,这只梦貘也惨,资质不行果然都会很惨。

“为什么会这么想?”项儒问道。

青年没有回答,摸了摸竹简反问项儒:“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是什么意思?”

项儒顿了顿,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青年点头,期待地看着他。

“的词,你为什么会突然想问这个?”

他这次不好骗了,执着地问:“你还没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

项儒眼底掠过一丝笑意,“我先跟你讲讲这个故事?”

青年思索了一会儿,点头。

项儒于是跟他讲起杜丽娘的故事来,男人声音低沉通透,像晓风掠过松林,从官家小姐与书生的相遇,讲到两人人鬼相恋,起死回生……

不知不觉间,故事到了结尾,青年听入了迷,喃喃道:“我好像有点懂了。”

项儒没出声,幽黑的眸中看不出思绪。

青年皱了皱眉,澄澈的眸落在男人身上,来了一句,“我应该也是舍不得你死的。”

跟不上青年跳跃思维的项教授:“?”

他默默地把竹简收起来,看向项儒,“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

故事开始,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

夜黑风高,杀人放火天。

破庙里横七竖八卧着些乞儿,其中一个慢慢地睁开眼,借着微弱的月光,避开一地躺着的人影,静悄悄地摸到了庙墙后。

庙墙颓废,墙面似乎随时都会坍塌,乞儿放慢动作,找到了标识,用手指一点点挖开泥土,从里面挖出来半个馒头。

馒头发硬,在月光下黑乎乎的一团,乞儿却像是得了至宝,不管不顾直往嘴里塞。

死活将那个硬得能砸死人的馒头全包进嘴里后,乞儿静静地坐在地上,等着口中分泌口水将馒头泡软一点点,然后慢慢地咽下去。

他不敢动,怕发出一丁点声音,为了能够吃点馒头,他忍冻不敢盖茅草,装睡了半晚才找到机会。

但糟糕的是,他却在月色中看到了另一个高大的人影,动作缓慢却坚定地朝这边过来。

他那么小心,还是被其他人发现了。

人影更近了一些,他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认出了那人,是他们中的头儿。

如果被头儿发现他偷吃,那他的下场……就会被他们吃!

他想起那吃人的场面,怕得发抖,许久后才提起一点力气,慢慢地拉开两人的距离。

走了两三步后,他才想起来,头儿的眼睛和其他人一样,是雀盲。

生的希望似乎多了点,他悄悄地走,两人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他踩到了一根枯枝。

看着头儿骤然停下,转身准确地看向他的方向,小乞儿头皮发麻,似乎看到了自己被吃的场景。

他开始逃,用出自己最大的劲儿逃。

我不会死!

他是雀盲,看不见我!

他追不上我!跑!跑!跑!

他听到了后面头儿的怒吼,听到了风的呼啸,听到了兵戈触碰,听到了嘈杂的交战声……

最后的意识,是飞溅的暗红和天空中的一抹残月。

他是个乞儿,没有名字,没有家。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何人,从记事起,他就开始乞讨了,他的食物是别人偶尔赏的菜汤,和地上的野菜、树皮,尝过最美味的,应该是带血的兔rou和没去鳞的鱼……

但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他找不到兔子和鱼了,也没人赏他东西吃了,就是地里的野菜和树皮,都有人来和他们抢。

他饿得不行了,跑进一间大院,找了半天才偷出来一个黑馒头,找到后他立马吃了一半,吃到嘴被馒头割破满嘴是血,他都是满足的。

剩下的一半,他因来不及吃,只能藏了起来。

再次饿得恨不得去死的时候,他准备把剩下的半个馒头扒出来吃了,没想到却被头儿发现,他只能一路逃跑,这一跑,跑到了人家打仗的地盘。

失去意识前的一瞬间,他看着那战场上飞溅的血花,心里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会被吃掉吗?

会的吧。

大鱼吃小鱼,虎狼吃兔子。他那么小那么瘦,不就是小鱼和兔子吗?

会被吃掉的。

可是……他也好想吃顿饱的啊,哪怕是野菜,哪怕是树皮,哪怕是菜汤,他也想吃得饱饱的,一顿也好。

黑暗慢慢笼罩上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害怕被吃了,只是想着,死前都没有吃顿饱饭,果然连上天都遗弃他了吧。

“嗝~”

黑暗中,传来了一声满足的嗝声。

啊,我被吃了啊。

他吃饱了吗?饱了吧,不然怎么会打嗝呢。

也好,有人吃饱了。

第44章四十四只毛团

乞儿没死。

不知道是觉得他浑身上下瘦得只有骨头不好吃,还是杀人太多厌烦了,胜方的那位将军,带上了乞儿。

乞儿没被吃,看样子还能够吃饱,他觉得很幸运,虽然他要伺候马匹,搬军甲武器,要倾尽全力才能跟上士兵们的步伐,他还是觉得自己很幸运。

除了……每晚,他都能听到的那个熟悉的“嗝~”

乞儿一点一点的长大。最开始,他只是将军善心大发随便带上的一个小豆干,后来慢慢地,够狠够拼的他被注意到,入了有心人的眼,于是几乎是被逼迫着成长。

三年后,乞儿有了名字,叫林狼。

因为将军说他就像头狼,所以赐了姓,给了名。

乞儿不再是以前的乞儿了,他的个子飞快拔高,身材也不再干瘪的像皮包骨头。更重要的是,他的胆子大了很多。

他不会再因为见到血就害怕,也不会再因为杀人而发抖,行军路上再见到“人相食”的场景,他也不会再害怕得吐出来。

现在的乞儿,遇到再危险的场面,都能保持绝对的冷静。

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只狼。

现在看到他,就连将军都会长叹一声,说他与三年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乞儿,不,林狼这三年来,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唯一不变的,大概是他每天晚上,还是听到的打嗝声。

他确认过,这个打嗝声,只有他能听见。

但这打嗝声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影响,于是林狼也不在意。

打嗝声的变化,是在一个和那晚很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