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书门 - 耽美小说 - 鹌鹑与玫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5

    纸巾堵住我汩汩不停的鼻孔,我觉得这场景有点熟悉,问他:“诶,你觉得咱像不像在拍光良的MV?”

他用毛巾蘸着冷水拍我的额头和后颈,冷酷无情地让我闭嘴。

近来我几次半夜醒来,发现于知南躲在阳台独自抽烟,背影看着着实伤感的。

我不想看他再这么焦虑下去,决心好好配合,对他提议周末再去做一次复查。

被人再次宣布病情的滋味实在不太好受,但好在一回生二回熟,一旁听完医生描述之后就板着张凝重脸的于知南显然表现的更不开心。

倒是桌对面的诊治医生,对于我愿意回来复查并配合治疗的行为一脸欣慰,鼓励我积极治疗的话是可以延缓病情恶化的。

我这次听从了医嘱,老老实实地住进医院,过上了每天不是看风风火火的小护士在各个病房穿梭,就是看各种病友蔫蔫的在走廊晃来晃去的枯燥生活。

在这种对比下,就连从另一个城市赶来探病的李几凡的叽叽喳喳都顺耳了不少,至少让人感受到了久违的新鲜活力。

七月末的时候,于知南边削苹果边神神秘秘地说他准备了一个惊喜给我,让我期待一下。

我对他的浪漫细胞不敢抱有什么太大的幻想,但他这份愿意为了我们在一起后的第一个生日的认真还是挺让人感动。

八月份我生日的那天,于知南从下午四点就急吼吼地喊我上车出发。

沿途风景一路从城市变成乡村再变成崎岖颠簸的山路,所经地方越发的人烟稀少。

难道他是要带我去夜间野营喂蚊子?

手机显示已经快七点的时候,于知南总算把车停了下来,从后座掏出来一根登山杖,说:“走,下车,带你看个好东西。”

很难去赞同需要用登山杖作为辅助的路程尽头能有什么好东西,我是没想到作为生日的人兼病人今天居然还得出来爬山。

好在于知南应该是把车开到了尽可能近的地方,大概不到十分钟我们就登到了山顶。

没有了太多树木遮挡,顶坡的视线豁然开朗,天边是还未消散的浓稠夕阳,向下是点起稀稀拉拉的灯火照明的城市。虽然路程有些远,但这不常见到的景象也蛮好看的。

我掏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做个纪念,对于知南说:“谢谢,挺好看的。”

于知南却笑着摇摇头,说:“再等等,惊喜不是这个。”

天色已经完全昏暗下来,他看了眼手机,兴奋地捂住我的眼睛说:“快了快了。”

我被他带动得也有点激动起来。

约摸又过去了五分钟,于知南忽然问我:“陆为,你还记不记得你之前写过的那些书?”

被熟人提起自己的写的东西总是有些尴尬,但眼下问这个问题也有些莫名,我嗯了一声,问:“怎么了?”

于知南声音里似乎带上了笑意:“那你记不记得你写进书里很多次的一个愿望?”

我联系此时此地回忆了一下,大概猜了出来他指的是什么。

由于从小受影视和文学作品的影响,我对于电视里和书里有主人公一起爬到山顶看萤火虫的场景向往不已,写书的时候也常常表达希望能亲眼一见的愿望,可是按别人的推荐试着爬了几座山头也没能成功见到后,我的探索积极性被大大削减,慢慢的也不再去想着这件事情。

于知南这一提醒,倒是勾起了我那久违的记忆。

“我要松开手了。”

眼前遮挡的黑暗撤去,入目是在草丛上方和中间穿梭的星星点点的绿色荧光,闪闪烁烁。一方小天地的顶上,在城市中抬头也难以寻到的星子安静遥挂,与漫天流萤交相辉映。

胸腔中似有什么喷薄欲出,我转头去寻于知南。

他安静站在身后看着我,眼中笑意盈盈。

“陆为,生日快乐,健健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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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这首歌当时还蛮火的,mv里女主生病去世啦,所以于知南听到那种比喻不开心。)

第11章

我看向于知南眼底,恍惚觉得他或许真的有一点点喜欢我。

我分不清楚,也不敢去猜。

那天我们安静地坐在大石头上欣赏了一会儿,就压着医院夜晚查房的时间点赶了回去。

在住院部楼下分别的时候,我怀着郑重的心情向于知南又道了次感谢,被他笑着嫌弃太客套,实在太见外。

这个男人真的难搞,我对于这份惊喜所能表现出的最最正式的反馈他居然毫不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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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秋以后,眼看着就过了霜降,总觉得时间走得太快了些,可能是因为天气渐渐变凉,也可能是因为我的头皮在渐渐变凉。

我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看着手里又一把自由脱落的头发,不禁长叹一声。

虽然一直有每周认真做治疗,甚至在于知南的强烈反应下结束了唯一的专栏工作。

可是原本茂密的头发还是像秋天的落叶一般越发凋零。

负责我的医生说,治疗只是有延缓恶化的作用,并不能完全阻止病情恶化,随着时间推移,全身各个部位都有可能会被累及。

我想了想近来越发酸重疼痛的四肢,对此话深以为然。

于知南终于也发现了我日渐稀薄的头顶,问:“你最近是不是脱发了?”

我对他说,这是四季轮回的自然规律,就像树叶一样,到了春天就会长出来了。

他显然对我这番鬼话只字未信,午饭后收拾完餐具,就去办公室找了大夫。

回来之后,很是一脸沉重地摸了摸我的后脑勺。

这种反应让我十分担忧,不知道等过年回家的时候,又该怎么跟爸妈解释我这突然的脱发。

老天像是知道了我的烦恼,便启动加速器,让我每天醒来都能在手上收获数量可观的乌黑的短茬毛发。

我好歹现在也是个在谈恋爱的人,实在是不能接受头上厚薄不一坑坑洼洼的造型。

于知南不知道从哪儿借来了一只推子,拉着我到洗漱台前,对着镜子小心翼翼地推走了仅剩不多的头发。

我看着镜子里那颗光滑的卤蛋,夸赞他道:“托尼于老师,技术不错啊。改天再挑几个假发,让我也感受一下一天换八个造型的明星生活。”

于知南把推掉的碎发拢到垃圾桶里,对着我的后脑勺就是一个爆栗,说:“还想戴假发,也不怕被风给掀飞了,买几个帽子保暖还差不多。”

晚上下班的时候,他就提着几个袋子过来,打开一看,五六个全是针织线帽。

我试图据理力争,“这天又没那么冷,谁戴这么早的毛线帽?”

“你戴了不就有人戴了,有头发的人当然不需要戴这么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