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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的时间还短,可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把小可爱当成了家人。如果夏蓓真的走失,夏萱难以想象自己会有多伤心和自责。 不过真的很幸运,自知和家人失散的夏蓓很镇定,她就在原地等着。其后马家老板遇上小可爱,问明原因后就把她接到店里。 "你们下次要小心点了,小孩子很易走失的。幸好这次两个小朋友就在附近,否则他们就不见了。你们一定要注意。" "是的,我们不会再大意的。" 但等等,两个小朋友?夏蓓旁边的小男孩是谁啊? 第11章 小男孩的家 "小朋友你叫甚么名字啊?" "你和家人走散了?" "你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夏萱和杨铁已经最温柔的问那个小男孩,可他就是闭紧着嘴巴。对于两人的问题,他一个字都没有回答。 "小蓓,你是从那找到他的?" "就在我和你们走散的时候。那时我在路边蹲着等你们,不过越等我就越怕。他就是在那时出现的,他还安慰我不用紧张,大人会很快来找我们。 接着我们就在一起等。没过多久,马老板发现了我,更把我们带到他的店中。" "也就是说你对他也一无所知了?" "我知道他名字,他叫程朗。" "别的呢?" "他有很多糖果,就在他的口袋中。" 好吧,夏蓓的焦点永远是吃。不过这些也的确是她唯二知道的事。但夏蓓说完这些后就歪了歪头,好像要思考些甚么。 "你为甚么不说话了,刚才你一直说着的。"她直接代夏萱问了。 "我不喜欢他们。" "我哥和姐都是好人。" "可我只想和你聊天。" "你这样不行的,要好好和人相处。小孩子也要有礼貌,别人和你说话一定要有回应。" "哦。"说罢他就对着夏萱说了,"我叫程朗。你有甚么要问的吗?" 夏萱哭笑不得了,刚才任她再轻声细语,这个小男孩就是不搭理。谁知小夏蓓数句话后,小程朗就马上听话。 "你知道你家在那里吗?" "不知道。" 很可惜,不过也很正常。他的年龄应该和夏萱差不多,六、七岁的小孩子不知道怎样回家是很正常。 "那你是在甚么时候和家人失散的?" "我没有和他们失散,我是自己出来的。" 呀?这就真的令夏萱意想不到了。 "你是离家出走?" "嗯。" "为甚么?" "我想找妈。" 在一问一答下,夏萱终于把事情搞清楚。小程朗应该是出身大户,不过他的mama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他。他想妈了,于是悄悄的偷走出来。 结果当然是迷路,想回家又不认得回去的路,他就在街上游荡。幸好的是他身上有一些零钱,饿了渴了也懂得去买东西。 "接着我见到了蓓蓓,她说要等你们,于是我就陪她一起了。" 这个小男孩是有点任性,但只要想到他的初衷后,夏萱和杨铁也没有责骂。 "我们把他送到公安局?" 杨铁提出了建议,夏萱听了后也觉得是最好的办法。于是他们就对小程朗说,会陪他去找警察叔叔,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不过小程朗一听完,就激烈的反抗,"不要!我还没找到mama。" 他的情绪有点小激动了,但夏萱已经隐约知道"对付"这个小男孩的方法。 "你又不乖了。" "我没。。。" 夏蓓一出,程朗果然"蔫了"。甚至在小可爱的稍稍强势下,小男孩更是诚实的交代,"我不知道怎样回家,不过我记得地址。" 既然都相遇上,夏萱她们就帮忙把小程朗送回家吧。 但真正站在小程朗的家门前,夏萱才意会到自己仍是低估了这个小男孩的家世。 羊城有一个说法,就是"有钱住西关,有权住东山"。这个说法是有点笼统,但能住在东山的新河浦,这就很确定是非富则贵人家。 新河浦内的大多是洋房别墅,住的也只会是华侨、富商和政要,等闲人士是很难在这一带生活的。而再望向这一栋明显比旁边大了数倍的豪宅后,夏萱也不禁有点咋舌。 "你没骗我们吧?" 除了对着夏蓓以外,程朗都是傲娇的。面对着夏萱和杨铁的惊讶和怀疑时,小男孩只哼了一声。接着更是直接拉起夏蓓的小手,往大宅门口走去。 "朗少回来了!"刚到大门处,佣人就立即惊喜的呼叫了。而这一声后,更多的佣人声来。这阵势下,夏萱兄妹已相信程朗的身份。 幸好这时夏蓓反而有点怕,她回首向夏萱。程朗才不徐不慢说,"是他们带我回来的。" 所以夏萱三兄妹坐在大宅中的客厅了。 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名威严十足的老人。他是尽量慈祥的笑了,可在眉宇之间仍透露出一股气势。而这一种威压更是三兄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因此即使老人表达出谢意,但他们的感觉也不轻松。 所以三人就打算走了。只是程朗很不愿意,他好像真的很喜欢夏蓓。 "是他们带我回来的,阿公你也要好好谢一下人家吧。不如你就看夏萱她们有甚么需要,而我就带小蓓参观一下吧。" 其实这时夏萱和杨铁是有点尴尬的,如果对方只是普通的富裕人家,她们是愿意多留一下的。但程朗的家太高大了,和夏家就更是一天一地。不是自卑,而是自知之明。 只是程朗这小孩子有点狡猾啊,他就是知道小可爱贪吃,夏蓓在他的美味攻势下就有点"把持不住"了。 程家老爷也是人精,他自然看得出这个向来孤僻的外孙很喜欢那个小女孩。 再加上程朗的确很久没有这样开心的笑了。 "今天就吃完饭再走吧。你们帮我找回这个小猴子,如果连饭都不吃一口就走,别人会说我们程家没教养的。" "可是我们家很远,吃完饭再走就太晚了